1、研究生课程结束后,以考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,课程成绩应在学期末提交,以论文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,课程成绩应在下一学期开学前两周提交。任课教师完成成绩评阅后打印《研究生成绩登记表》,交至各开课院(部)及承担公共课程院(部)的教学秘书,博士课程成绩交至研究生院教学培养科。
2、任课教师如不能按期提交研究生成绩单,相关责任人应填写《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成绩单逾期递交申请表》,经开课学院主管领导签字、加盖单位公章,任课教师本人将申请表和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的《成绩登记表》交研究生院教学培养科审批,批准后补录成绩,方为有效。
3、已归档的研究生成绩,原则上不允许修改,除非因判卷失误等特殊原因必须修改的,本人须填写《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成绩修改申请表》,经开课学院主管领导签字、加盖单位公章,任课教师本人将申请表和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的《成绩登记表》交研究生院教学培养科审批并公示3个工作日,再视具体情况由研究生院教学培养科修改管理系统的成绩,方为有效。
研究生院
2017年3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