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接人事处劳资科通知,研究生课堂教学、导师指导工作量,自2018年6月起,全部计入承担相应工作教师归属教学单位,研究生相关工作量将按此要求进行划拨。请各单位在绩效工资核算中,不再计算归属单位不在本单位的教师的工作量。
工作量核拨按自然年计算,1-6月上半年的工作核拨具体情况如下:
1.2018年1月工作量已于上学期统一上报人事处劳资科,随2017年下半年统一核拨至各单位。
2.2018年3-5月工作量按开课学院及学生所在学院,统一核拨。该版本(版本1)工作量明细已于3月经各学院复核。
3.2018年6月工作量按教师归属单位核拨,本版(版本2)工作量明细请各单位尽快至JG204领取(日文、东语、新传工作量无变化,不用领取),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于6月4日中午12点前交回至教学培养科。
本学期核拨工作量为版本1总量的3/5+版本2总量的1/5(工作量无变化单位按版本1的4/5核拨)。2018年7月工作量将于下半年统一按版本2核拨。
未尽事宜请致电教学培养科,85319555。
研究生院·研究生工作部
2018-05-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