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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陕西省第四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筹备工作的通知
2018/04/16      浏览: 次
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
根据《关于做好第四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筹备工作的通知》(陕学位办〔2018〕6号),本届成果展拟于2018年夏季举行,为提前做好筹备工作,现面向全校征集创新成果作品,通知如下:

一、参展成果作者应符合以下资格

我校在学及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。

二、参展成果范围

本次成果展分理科类、工科类、文科类(含术科)。我校参展成果以文科类成果为主,个别培养单位如有符合要求的理工类及术科类成果亦鼓励申报。成果须署名“西安外国语大学”,已参加过第三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的作品不予申报。

理科、工科参展成果为: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成果、高水平学术论文(含录用)、已出版(含已签订出版合同)学术著作、技术设计图表、发明专利(含已受理)等。

文科类参展成果为: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、已出版学术著作、教材、工具书、参考书、古籍整理、学术译著、研究报告、决策咨询文稿、普及读物、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形式的成果等。

术科类参展成果为:已发表(含录用)高水平学术论文、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或摄影成果;已举办或参与的演唱会(演唱比赛)、独奏会、画展(艺术类创作比赛)、摄影展、朗诵会等;已出版(含已签订出版合同)个人画册、音像图书、电子出版物等;已创作陶艺、服装、雕塑、影视成果、乐曲、动画、舞蹈、艺术设计等;已申请的专利等。

三、工作安排及程序

1.审查要点。参展成果的知识产权;学术不端行为;保密审查。

2.学院初评。学院应成立评审专家小组对学校拟申报的成果进行初评,并对结果进行排序,填写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汇总表》(附件1)。

3.学校评审。待本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实施细则公布后,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参展作品评审。

4.报送事宜。

报送截止时间:5月5日

纸质材料:成果原件及《汇总表》(附件1)一式一份,《汇总表》须负责本次筹备工作的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电子版材料:《汇总表》,《参展成果介绍》(附件2),每项成果封面、正文第一页或其他相关重要证明等材料的扫描图片(格式不限、不小于30M)

电子版发送:OA邮件(王莹)

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,积极动员研究生与导师申报,并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做好参赛成果的征集工作。参展成果中如发现有抄袭、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,将取消申请人的参展参评资格,并按我校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。

 

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教学培养科。

电话:85319555    

 

研究生院·研究生工作部

2018年4月13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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