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有下列特殊情况者,可申请校外住宿。1. 本人患有疾病(须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),需要治疗调养者;2. 本人为委托或定向培养研究生,且委托、定向培养单位在西安市者;3. 本人已经结婚且在西安市内有固定住所者;4. 本人家庭住址为西安市区者。二、校外住宿申请审批 以学年为单位 (即:手续有效期为本学年,第二学年初失效)办理申请,期满仍需在校外住宿者,须重新申请。校外住宿人员需遵守《西安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住宿协议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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